川高档[2018]7号
关于开展2018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协会
档案管理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了推动全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促进档案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根据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协会决定面向成员单位开展档案管理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课题申报面向本协会各成员单位,凡成员单位均可参加申报。各成员单位自选科研课题题目。申报的研究内容要求紧密联系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际,选题应具体、内容应充实。本次课题项目可以采用理论研究、应用与实务研究、案例研究的方式。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和推荐的组织工作,充分做好课题的论证,按要求填写《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协会档案管理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上报申请书需一式二份,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报送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董学
联系电话:028-85465503
传真:028-85462264
通信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档案馆
邮政编码:610065
电子信箱:archives@scu.edu.cn
三、协会学术委员会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科研课题立项的评审工作。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课题意义、研究的内容、总体思路及研究的技术路线、创新性、先进性及实用性确定立项,根据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发表论文或成果的应用及推广等情况设立课题16项,其中一类课题2项,每项资助1500元,二类课题4项,每项资助1000元,三类课题10项,自筹经费。建议学校按1:1配套。
四、项目负责人应于评审结果正式公布半年内提交课题中期检查报告,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
五、学术委员会将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一年内进行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届时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一、二类课题1万字以上,三类课题5000字以上)和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召开课题研究成果交流汇报会,对优秀研究成果进行汇编结集。
六、课题自正式批准立项之日起应在一年内完成。如果项目负责人调离岗位,也应继续完成所立项目,特殊情况可以更换项目负责人,立项单位应该负责监督和保障项目的完成。对不能正常完成的单位,协会将收回资助经费并暂停下一次的申请。
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协会
2018年9月5日
附: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协会档案管理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主题词:档案管理;科研课题;申报;通知
送:教育部办公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档案局(馆)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档案工作分会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档案工作协会 四川省档案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