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各会员单位在各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拓进取,积极创新。在推进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方面,在档案的高效和便捷服务方面,在档案文化育人、参与大思政课程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为高校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高校档案事业创新局、开新篇,经协会研究决定,拟评选表彰一批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项
1.档案规范管理先进单位
档案工作条件保障良好,馆舍布局合理;工作体制健全,权责明确,职责清晰;制度完善并执行良好,管理手段科学规范;档案规范化管理总体成绩显著。
2.档案利用服务先进单位
馆藏资源丰富,档案利用率高,建立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馆员队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强;档案利用服务总体成绩显著。
3.档案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档案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硬件保障好,档案管理系统功能完善;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总体成绩显著。
4.档案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深入挖掘馆藏档案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档案育人价值,积极参与大思政课程建设;举办各种档案文化活动,在校内外宣传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拓展多种档案文化传播渠道;档案文化建设总体成绩显著。
(二)个人奖项
1.优秀馆长
评选对象是在档案馆(室)任职满1年及以上的负责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忠诚档案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勤政廉政,档案工作成绩显著。
2.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是从事档案工作3年及以上的档案专职人员和2年及以上的兼职档案人员。热爱档案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能力突出,刻苦钻研业务,创新能力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过重要贡献。
3.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荣誉证书获得者
评选对象是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的人员(已经获得过该项荣誉的不再参评)。热爱档案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学校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过贡献。
4.从事档案工作满20年荣誉证书获得者
评选对象是从事档案工作满20年的人员(已经获得过该项荣誉的不再参评)。热爱档案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学校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过贡献。
二、申报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会员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向协会申报。
2.每个会员单位申报的集体奖项原则上不超2个;申报的个人奖项中,优秀馆长原则上各单位限报1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酌情申报(原则上专职档案人员在10人以内的申报1—2名,10到20人的申报2-4名,20到30人的申报4-6名;30人至40人的申报6-8人。兼职档案员申报原则不超学校兼职人员总数的5%);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和20年荣誉证书获得者不限人数。
3.申报者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4.协会理事会将组织评审,并予以表彰。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各会员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发至414434624@qq.com,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寄至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刘卿钦,电话:028-85465503,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档案馆)。
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协会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