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馆〔2013〕11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声像档案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声像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声像档案的作用,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声像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四川大学声像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声像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3.声像档案二级类目代号简表
四川大学
2013年7月15日
附件1
四川大学声像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声像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声像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闻单位宣传报道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国档联发〔1986〕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四川省<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09〕204号)和《四川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声像工作和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声像档案,是指主要以磁性、感光材料和数字化材料为载体,以音像为主要反映方式,是学校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包括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幻灯片、磁盘、影视胶片、缩微胶片、光盘等专门声像载体、数字化载体及其相配套的文字材料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声像档案工作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估学校工作和档案工作的依据,对声像档案实行集中和单独管理相结合,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有利于声像档案的保存和利用。
第四条 学校对声像档案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利用声像档案材料营私舞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者,要依法处理。
第二章 声像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条 校内各单位为声像档案的形成和立卷部门(以下简称立卷单位),其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专门成立声像档案分室(以下简称声像档案分室),对教学声像档案实行单独管理。档案馆为其他声像档案的集中管理部门,同时也是声像档案分室的业务指导单位。
第六条 档案馆负责对声像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定声像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对声像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三)接收、保管除教学声像档案之外的声像档案。
(四)提供所管理的声像档案查询服务。
第七条 声像档案分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导,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完成学校档案馆下达的各项档案工作任务。
(二)遵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声像档案分室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声像档案的科学管理。
(三)负责对声像档案形成的立卷单位实行监督和指导,积极参加学校的档案工作检查、评比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负责教学声像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和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
(五)负责对本单位档案人员进行声像档案安全与保密教育,严格履行查借阅手续,确保学校声像档案安全。
(六)积极组织本分室档案人员参加声像档案业务培训、声像档案学术和信息交流活动,开展声像档案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不断提高声像档案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七)每年六月份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声像档案目录。
第八条 立卷单位专职或兼职档案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按附件2的规定,负责收集、积累、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按《四川大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实施细则第三章的规定立卷,并按档案管理权限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三章 声像档案的形成、立卷和归档
第九条 声像档案归档范围包括重要活动、教学、科研及示范推广、参观视察、校园建设、外事往来、专家教授、军训及文体活动和其他等9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2。
第十条 声像档案立卷质量要求:
(一)组卷前要详细检查声像载体材料是否按要求收集齐全、完整,做到不丢项不漏项,图实相符。文字材料的抄写件要字迹工整;复印件要字迹清楚、牢固,能适宜长期保存。
(二)卷内文字材料排列顺序依据卷内的材料构成而定,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部分、备考表、封底。组成的案卷美观、整齐。
(三)卷内文字材料以件为单位。每件起始页号均以"1"开始编制页号,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需编写页号。页号编写位置在文字材料的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编写为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图纸折叠后无论何种形式,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四)拆除文件上的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文件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修补、裱糊。对较大的图表,要进行折叠,规格为A4纸幅面的尺寸。
(五)填写卷内备考表(卷内备考表位于卷内文件材料之后):
1.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2.立卷人:由组卷者签名。
3.检查人(审核人):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名。
4.立卷时间:填写立卷年、月、日。
第十一条 声像档案归档要求:
(一)声像档案的材料要完整、准确、配套、系统,声音、画面清楚,载体未磨损、划伤,保证声像档案的归档质量。
(二)归档的数码照片,必须是原始版,不能进行技术修改;选用只读光盘作为存储载体。
(三)照片与底片必须影像一致,同时归档,并附有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对档案产生背景情况及人物说明和作者等。其他载体形式声像档案也要附以文字说明。
(四)声像制品的装具一般应使用原装具。经制作后的单件声像制品和照片,可用符合规范的专门的盒、册、封套装载。
(五)声像档案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办法,必须由摄录人员或承办单位在摄录工作结束后负责收集、整理,并附上文字说明,于形成后一个月内向档案馆(或档案分室)移交,移交声像档案时应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和案卷目录。
第十二条 声像档案归档手续:
(一)声像档案归档时要简要说明归档情况,填写归档文件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二)移交档案要严格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声像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三条 保管声像档案应设置专用库房和装具,做到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虫、防磁、防潮、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
第十四条 声像档案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存放底片的温度应为13℃—15℃,相对湿度为35%—45%。库房内昼夜温差不大于±3℃,湿度变化不大于±5%。磁性载体档案与磁场源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76mm。
第十五条 声像档案库房应与声像档案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阅览室分开设置,应远离可能形成磁场的电器设备、设施。
第十六条 要定期检查声像档案的保管状态,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补、复制;需要长期、永久保存的声像载体档案在保管一定时间后,应转录和复制;不经常使用的录像带、录音带、光盘每年要重新缠绕、清洗一次。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的册、盒、带等应采用竖放保存方式,以防重压。
第十八条 永久保存的声像档案中,以数字形式存储的声像档案应多重备份,具有珍贵价值和历史意义的数码照片应冲洗照片保存。
第十九条 声像档案要定期倒带、复制和转存处理,录音录像带等磁性载体档案倒带间隔为4年,每10年复制一次,光盘等数字存储载体保存的声像档案一般4年转存一次,原盘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第二十条 声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对受损的材料,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已经入库的声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涂改和编辑。
第二十一条 按照附件2的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声像项目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声像档案经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同意,登记造册后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二十二条 声像档案原则上只对校内单位开放,查阅声像档案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经登记和管理人员允许后可在馆内查阅。声像档案一般不外借。校内各部门因工作原因外借声像档案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该部门工作的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档案馆负责翻印或翻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授权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声像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重要活动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1
| 校领导在任期间工作、出访、接待、重要会议等
| 长 期
|
2
| 学校历届党、政、工、团、学重大会议开幕、闭幕、会议发言、讨论等
| 长 期
|
3
| 校庆、重大纪念日等庆祝活动以及开学、毕业典礼等
| 长 期
|
4
| 民主党派及侨联组织的重大活动等
| 长 期
|
二、教 学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1
| 研究生、本科生论文答辩、毕业合影、学位授予、社会实践活动
| 长 期
|
2
| 教学竞赛、教学成果评奖、教案评比等
| 长 期
|
3
| 电化教学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收集、立卷、归档、管理利用)
| 长 期
|
三、科研及示范推广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1
| 反映科研进程、特征、试验情况及课题验收获奖等
| 长 期
|
2
| 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学术会议开幕、闭幕、大会发言、报告、讨论等
| 长 期
|
3
| 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情况
| 长 期
|
四、参观视察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1
| 上级领导来校视察、调研、参观、座谈等
| 长 期
|
2
| 兄弟院校来校活动
| 长 期
|
3
| 国内有影响的专家教授及社会著名人来校参观、访问等活动
| 长 期
|
五、校园建设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1
| 由宣传部等单位形成的反映学校面貌历史及变迁
| 长 期
|
2
| 新建工程开工、建设、竣工
| 长 期
|
3
| 学校教学试验基地建设
| 长 期
|
4
| 校园风光等
| 长 期
|
六、外事往来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1
| 外籍学者、专家及著名人士来校参观、访问、讲学等
| 长 期
|
2
| 签订校际协议赠送礼品等
| 长 期
|
3
| 学校人员出国重大活动
| 长 期
|
七、专家教授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1
| 专家教授教学、科研、推广及生活和社会活动
| 长 期
|
八、军训及文体活动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1
| 校运会开幕、闭幕、比赛场面、校运动队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代表合影和破记录、获奖等
| 长 期
|
2
| 校运动队训练、学生和教职工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 长 期
|
3
| 兄弟院校代表队来访、表演、比赛等
| 长 期
|
4
| 新生军训活动
| 长 期
|
九、其 他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1
| 校以上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励情况
| 长 期
|
2
| 其他以上八类中未包括但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载体材料
| 长 期
|
附件3
声像档案二级类目代号简表
SX
| 代 码
|
12 照片
| P
|
13 录音带
| A
|
14 录像带
| V
|
15 幻灯片
| L
|
16 磁盘
| RP
|
17 影视胶片
| F
|
18 缩微胶片
| M
|
19 光盘
| RG
|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3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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