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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档案馆(校史办公室)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档案馆(校史办公室)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

(2007年4月)

为贯彻落实《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校、院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大委[2007]23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档案馆(校史办公室)领导干部和单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努力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

坚持和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优良风气,力求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全馆每月组织两次政治理论学习或工作业务知识学习,每学期召开一次学习体会交流会。全体职工应自觉参加普通话、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45岁以下工作人员至少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和计算机B级认证。各科室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撰写1-2篇工作业务调研报告。

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实行管理服务责任制

严格上下班考勤和值班制度,严禁上班时间串岗、擅离职守、吹牛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纪律松散、作风涣散、不负责任的现象。明示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实行标牌服务,遵守《四川大学档案馆服务公约》,高效务实地完成本职工作。严格实行《四川大学档案馆(校史办公室)管理服务责任制》,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服务制(已经另行文规定)。各位职工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接待办事人员,对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和办理,做到服务热情,并使用《四川大学档案馆文明服务用语》,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消极懈怠的现象。

三、努力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工作人员要自觉树立顾全大局的意识,努力营造顾全大局的风气。要把大局意识具体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上,体现在对大是大非问题立场鲜明和态度坚定上,体现在执行学校决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坚定有力上,体现在个人意见服从集体决策、个人利益服从学校利益上,体现在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学校整体利益上。各科室既要按照自己的管理职能和业务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顾全大局,克服科室利益至上的思想。凡涉及多层面的工作,科室之间要相互沟通,彼此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提倡讲风格、讲团结、讲协调的良好风气,坚决杜绝“分工分家”,“扯皮内耗”等现象。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坚持局部发展服从全局发展、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的政策性、制度性规定,牢固树立全校和全馆一盘棋的大局观念,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各自为阵、我行我素的现象,确保学校和全馆政令畅通,确保学校和全馆发展大局。

四、深化馆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不断深化馆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在已建立的馆务公开专栏基础上,不断优化馆务公开网络信息平台,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在档案馆(校史办公室)发展建设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健全馆长办公会、馆务会及其扩大会等相关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由馆长办公会或馆务会集体决策,每年举行一至二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交流沟通,构建团结共事的良好工作局面。

五、认真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工作考核

设立四川大学档案馆(校史办公室)“作风建设”监督电话:15002843796,网上信箱:scudag@foxmail.com ,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本实施细则纳入档案馆(校史办公室)工作人员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并且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的严加批评,对出现事故或错误的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