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文物征集参考范围
(国家文物局 文物博发[2003]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近现代文物特别是革命文物征集、保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各地博物馆、纪念馆运用近现代文物向人民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传播近现代以来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和解放而艰苦拼搏的历史知识,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全国总的情况看,反映我国近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文物征集面较窄,收藏较少,反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文物收藏更少。这不仅难以全面反映1840年以来波澜壮阔、艰难曲折的中国近现代历史,也导致许多博物馆、纪念馆的陈列展览缺乏珍贵文物的支撑,吸引力和感染力受到局限。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生活和物质条件迅猛改善,近现代历史上各类具有重要价值的实物资料加速灭亡,抢救保护工作日趋紧迫,刻不容缓。为加强近、现代文物的征集工作,特提出以下征集范围:
一反映中国近现代社会历史变革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文物。
1.近代中国(1840年-1919年 “五四运动”爆发之前)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和爱国志士的有关文物。
2.现代中国 (1919年 “五四运动”爆发—1949年9月30日) 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英烈和爱国志士的有关文物。
3.当代中国(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的有关文物。
重点征集: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重大历史事件、重要领袖人物、著名革命烈士的有关文物。
——近代以来中国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著名爱国侨领、社会知名人士的有关文物。
——近代以来中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革命家、军事家、科学家、发明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企业家等和其他社会名流的有关文物。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以及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国际友人的有关文物。
二、反映中国近现代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宗教等方面发展的文物。
1.有关政权建设、政治制度、政策法令等的文物。
2.有关经济建设、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生产技术、生产工具、重要产品等的文物。重点征集工业、农业、商业、财税、交通、海关、邮电、能源、金融 (货币)等领域的代表性文物。
3.有关国防建设、军队建制武器装备等的文物。
4.有关科技体制、科技设备、科技发明、科技成果等的文物。
5.有关教育制度、教育发展、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等的文物。
6.有关文化 (含艺术、新闻出版等)事业发展、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等的文物。
7.有关卫生、体育事业发展、重大活动和重要成果等的文物。
8.有关宗教工作、宗教组织、宗教政策等的文物。
三、反映中国近现代各民族的社会发展及民族关系、民族团结、民族自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的文物。
四、反映中国近现代各民族的生产活动、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文物。
1.各民族有代表性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有关宗教信仰的典型物品。
2.各民族有代表性的年画、剪纸、风笺、皮影、雕刻、漆器、壁画、蜡染、服饰、头饰、刺绣、地毯等民间艺术品、工艺品。
五、反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抗剥削压迫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文物。
六、反映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抵御外侮、反抗侵略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文物。
七、反映近代以来中外关系、友好往来和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宗教等方面相互交流的文物。
1.中国参与创建联合国和参与联合国活动,以及参与其他国际组织、各种国际会议的有关文物。
2.中国与世界各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有关文物。
3.中国对外交往、与其他国家合作交流的有关文物。
4.中国参与各类国际竞赛、评比活动并获奖的有关文物。
5.中国政府、政党及其领导人与外国政府、政党及其领导人友好交往,中国民间团体、知名人士与国际友好团体、友好人士交往的有关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