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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问题解答


● 档案馆管理各类学生的人事档案吗?

档案馆管理的学生人事档案为在校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未管理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出国人员培训部(出国留学预备学院)等其它各类办学类别的学生档案。

● 档案、归档材料可以由学生本人前来归档吗?

按有关规定,学生档案归档材料应由学院鉴别后,由学院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或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归档,并填报移交目录( 四川大学学生档案移交目录.xls)。

● 学生本人能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吗?

学生原则上不能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如确需查阅本人档案的,查阅鉴定类档案信息,须由学生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或所在班级辅导员持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和学院盖章的批表(查阅学生档案审批表.doc)前来查询;查阅非鉴定类档案信息、非四川大学学籍学历信息、出具存档、婚育证明等,须学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馆由档案管理人员代为查阅并出具相关证明。

● 学生档案能够自带吗?

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学生档案一律不得由本人自带。

● 学生档案一般通过什么方式投递?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档案可采用机要通信或EMS标准快递转递。个别特殊情况下确有需要可派专人送取时,送取人员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专人送取学生档案必须经学生所在学院、档案馆负责人共同签字批准(就业单位自提学生档案审批表.doc)。

● 学生人事档案能够提前转递吗?

学生未毕业或取消学籍前,原则上不得将学生档案提前转递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应届毕业生若因特殊情况需将学生档案提前转递到其他单位或部门的,须持学生处或研究生院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和档案馆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审批表(在校生提前转递学生档案审批表.doc)和调档函办理。

● 毕业生档案可以申请缓寄吗?

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暂缓转递。对于个别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确需档案暂缓转递的,需持经毕业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和档案馆负责人签字批准的缓寄申请表(缓寄学生档案审批表.doc)和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档案暂缓转递的情况说明,方可办理档案暂缓转递。暂缓转递的毕业生档案需寄出时,需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并由学院负责人或学生原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并学院盖章后,到档案馆办理转递手续(缓寄学生档案寄出申请表.doc)。

● 毕业生档案退回,重寄需要哪些手续?

若因接收单位无法接收而退回档案,需持改寄学生档案审批表(改寄学生档案审批表.doc),明确该单位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机构投递地址,持档案改寄审批表办理。

若因就业单位变更而退回档案,毕业两年内的需招生就业处改派后,持就业通知书和改寄档案证明办理;毕业两年后则持接收单位调档函办理。

● 毕业生档案转递结果能查询吗?

可以查询,报到后,应尽快核查档案是否转递至单位,若未到转递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馆查询机要号或EMS单号,再分别到机要局(持档案馆出具的档案转递查询单)和EMS官网查询档案转递结果。

● 档案馆调档、改寄学生档案办理时间?

档案馆每周一、二、三、五接收调档函和档案改寄手续,办理档案提调和档案改寄前期业务,周四集中寄发档案。寒暑假每周四上午接收调档函和档案改寄手续,办理档案提调和档案改寄前期业务,下午集中寄发档案。

● 滞留学生档案能由档案馆出具相关档案证明吗?

学生档案滞留期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档案馆一般不出具任何档案证明。

● 学生档案查询服务是否收费?

根据规定,学生档案查询服务不收取费用。经批准因个人原因需要复印档案资料,按照据学校收费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一定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请见服务场所公示或咨询相关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