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6・9”国际档案日到来之际,四川大学档案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深化档案法治学习,夯实业务工作根基。6月3日,档案馆召开全馆大会,副馆长王金玉为教职工专题解读新施行的《四川省档案条例》,带领大家系统学习档案法规知识,进一步明晰新时代档案工作职责与发展方向。
本次专题学习紧扣国际档案日活动主旨,立足学校档案与校史工作特色展开。王金玉围绕《四川省档案条例》的立法背景、施行时间、整体框架及核心条文进行全面阐释。该条例于2026年4月1日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6月9日正式施行,是推动全省档案事业规范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解读过程中,王金玉重点梳理了条例四大核心亮点。一是健全全域档案责任体系,清晰划分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机关事业单位及基层村(社区)的档案工作职责,压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构建起层级分明、全面覆盖的管理格局。二是全面筑牢档案安全防线,针对档案库房建设、设施运维、日常管护、受损档案修复、重大活动与突发事件档案归集、外包服务监管等关键环节作出细化规定,为档案安全管理划定清晰标准。三是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转型,条例专设章节规范档案信息化建设,明确要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落实电子档案全流程管理、传统档案数字化、档案数据异地备份等工作,推动档案工作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四是深度挖掘档案文化价值,要求重点保护红色档案、川字号特色档案资源,依托专题展览、史料编研、校史宣传、文创开发等形式,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
全体教职工认真聆听、深入思考,结合高校档案管理、校史研究、资料保管等本职工作交流感悟。大家表示,通过本次条例解读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档案法律法规的理解,认清了档案工作的时代使命,也找准了日常工作的规范标准。
此次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实现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下一步,四川大学档案馆将以《四川省档案条例》为遵循,持续常态化开展档案业务学习,稳步推进档案规范化、数字化、精品化建设,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助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