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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书院

发布时间:2017-01-19      点击次数:


四川书院

黄剑华

四川的书院兴起较早,大约肇始于唐代,两宋时期已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并确立了书院制度,对教育的发展繁荣和传统文化的传承衍续发挥了积极作用。元朝统辖全国后,对儒学和教育也颇为注重,《元史·选举志》就记载了元朝鼓励发展书院教育的若干规定。譬如纽璘坐镇成都时,就曾请准以文翁石室、扬雄墨池、杜甫草堂皆列为学宫,兴建了多个书院,并派人到东南各地收购了大量图书来充实四川的书院。据《四川通志》等记述,四川的地方官员对恢复书院兴办教育也大都比较重视,到元代中后期四川重建的学校和书院已蔚然可观。

到了明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四川的文化教育日趋繁荣,学校和书院的数量亦大为增加,据有的学者研究统计仅书院就达1600多所。成都府著名的就有少陵书院、大益书院、潜溪书院、子云书院、南轩书院、崇正书院、龙门书院、思贤书院、紫岩书院、太白书院等。按照明朝的制度,地方一级各府州县都要设立学校,并设置学官,属于国家正规的教育机构。这些学校往往和各地的文庙结合在一起,以文教昌明与科第兴旺为己任。

但是,明朝政府并不专门提供学校的建设资金和教育经费,除了学官的俸禄,其余费用主要靠各地自行筹措。书院的性质和办学风格,则与官学有较大的不同。在选址和名称上,书院大都以名贤遗址为之,如成都锦江书院即系文翁石室故地,又如青莲书院等也都是蜀中名人故址。书院的规模,通常包括讲堂、藏书楼、宿舍,并有供奉圣哲和乡贤名宦的祭祀场所。

由于书院不是国家正规的教育机构,而是私人的讲学组织,所以书院可由各地官员捐资倡导,也可由著名学者或地方贤达兴办。明代四川书院中,就有省级官员设办的大益书院,有巡按御史出面、知州主持改建的鹤山书院,以及县级官吏操办的龙池书院等;又有纯属民办的如嘉定东坡书院、广安甘棠书院、涪州白云书院、南充金泉书院等。除了书院,四川一些地方还有义塾,专门招收城乡贫苦儿童就学。

重视文化和教育,历来是蜀中的一个悠久传统。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书院作为进行文化教育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从两宋以来历经元明清三代,在培养人才和教化人民等诸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经济文化的繁荣和书院的昌盛,确实有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