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服务流程
● 教职工档案管理
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自2015年10月起由党委组织部(副处级及其以上干部档案)、人事处(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人事档案)和档案馆(永久保管教职工人事档案)分别管理。
组织部和人事处人事档案服务地点:档案馆501室 电话:85467910
档案馆人事档案服务地点:档案馆505室 电话:85466122
● 新生档案移交
(1)各学院审核新生原档,取出非正式党员入党材料等;
(2)在新档案袋右下角编上新生学号,加入报考、录取和《新生登记表》等入学材料,密封好档案袋(密封条有辅导员签字、学院签章);
(3)按序排列移交档案馆505室,同时提交电子、纸质移交清单(四川大学学生档案移交目录.xls)各一份。
● 学生档案鉴定类信息查阅
(1)持学院负责人签字和学院签章的审批表(<查阅学生档案审批表.doc);
(2)由学生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或所在班级学生辅导员到档案馆505室查阅。
● 学生档案非鉴定类信息查阅(包括查阅非川大学籍学历信息、出具存档、婚育证明等)
(1) 学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到档案馆505室由档案管理人员代为查阅。
● 学生政治审查(含报考外校研究生政审调档)
(1) 政治审查单位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件;
(2) 持学生所在学院盖章、学院负责人签字的审批表(查阅学生档案审批表.doc);
(3) 由学院工作人员陪同到档案馆505室办理;
(4) 报考外校研究生政审调档,须持所在学院盖章、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调档函办理。
● 退学、取消学籍等档案调出
(1) 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退学、取消学籍等证明材料;
(2) 到档案馆505室办理。
● 应届毕业生档案改寄
(1) 持招生就业处“档案寄送地址变更通知单”和“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2) 到档案馆505室办理改寄手续。
● 往届毕业生遗留档案改寄(档案馆原则上不保留毕业生档案)
(1)毕业两年内,改寄学生档案,持招生就业处“档案寄送地址变更通知单”和“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档案馆505室办理改寄手续;
(2)毕业两年后,改寄学生遗留档案,持接收单位调档函到档案馆505室办理改寄手续。
● 档案转递结果查询
通过机要转递的档案:
(1)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馆505室查询档案机要号和档案寄送地址;
(2)档案馆出具档案投递结果查询单;
(3)持投档案递结果查询单前往四川省机要局查询档案投递结果。
通过EMS标准快递转递的档案:
(1) 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馆505室查询EMS快递单号地址
(2) 凭EMS快递单号到EMS官网(http://www.ems.com.cn)查询档案转递结果。
机要局和EMS规定:查询时间为档案交寄之日起一年,逾期不再受理查询。